各县(市、区)工商局(市场监督管理局)、民营企业协会、个体劳动者协会、摄影家协会:
台州撤地设市至今已有二十年。二十年来,台州民营经济在党的改革开放方针的正确指引下,由小到大,由弱到强,已经成为台州经济的支柱,在省内外享有盛名。为了充分展示撤地设市二十年来台州民营经济的发展面貌、创造精神、创新成果和创业成就,赞颂台州人民的勤劳、智慧,讴歌党的改革开放政策,决定举办“台州民营经济二十年”摄影大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组织机构
本次活动由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、市民营企业协会、市个体劳动者协会、市摄影家协会主办,各县(市、区)工商局(市场监督管理局)、民营企业协会、个体劳动者协会、摄影家协会协办。
二、作品范围
作品需反映台州撤地设市二十年来台州市及所属县(市、区)范围内的民营经济及与民营经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人物、物品和事件。
三、活动时间
作品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14年7月30日止。
四、作品要求
(一)作品不限黑白、彩色,不允许进行图像合成,但可对作品进行锐度、对比度调整。单幅或组照均可,组照最多不超过8张。
(二)作品采取电子文件投稿方式上传到天下摄影网,联系QQ:279472888@QQ.COM,联系人:小王,联系电话:88550130。每位作者最多限投10件作品(电子版JPG格式文件,长边不大于1000像素)。
(三)作者必须拥有作品的完整著作权,有关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问题,均由作者承担。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,有权将其用于各类宣传、文化、交流、推广活动,并不再另付稿酬。作品获奖后,主办方将统一要求提供原始数据文件,用于影像鉴定及展览制作,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。
(四)参赛作者姓名须为实名,不接收联合创作的作品。各参赛作品请在电子文件上注明作品标题、作者、所属县(市、区)和联系电话。信息漏填或填写错误的,一律作弃权处理。
五、奖项设置
所有参赛作品由专家评委会评选,奖项设置如下:
金奖2名,奖金各5000元;
银奖5名,奖金各3000元;
铜奖10名,奖金各1000元;
优秀奖80名,奖金各300元。
优秀组织奖若干名。
同一作者获等级奖作品只限一件(组),获优秀奖作品数量不限。对获奖者将颁发证书,并作为加入台州市摄影家协会的条件之一。
各类获奖作品将在台州市摄影家协会网、天下摄影网、台州民营经济网及《台州民营企业通讯》等平台展示,并根据情况举办展览、编纂成册或制成光盘发放。
六、其他
本次大赛面向社会,各地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鼓励有个人特长和优秀成果的摄影骨干积极创作,踊跃投稿,也可适当组织摄影爱好者进行采风活动。
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,参加本次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则。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,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。
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台州市民营企业协会
台州市个体劳动者协会 台州市摄影家协会
2014年5月28日